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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流程

外籍配偶醫療補助申請服務流程


10. 外籍配偶醫療補助申請服務流程
10-1服務內容:提供新住民未取得我國身分證及未加入健保之懷孕婦女,補助其產前檢查費用。
10-2服務時間:衛生所上班時間洽詢服務台,星期一至五:08:00-12:0013:30-17:30
10-3服務對象:懷孕新住民(含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設籍前尚未加入健保,且其配偶須設籍中華民國國籍者。
10-4服務地點:彰化縣27個鄉()市衛生所。
10-5服務流程
10-5-1民眾至服務台洽詢時,經詢問有新住民懷孕者,服務人員向民眾說明補助申請應帶相關證件辦理,包括新住民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新住民本人及配偶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並提供「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須帶證件一次告知單」,請其檢具佐證資料,提出申請。
10-5-2、民眾至服務台申請時,服務人員檢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確認個案身分無誤後,協助申請者將證明文件正本影印2份,作為開單後佐證查考,進行補助單開立。
10-5-3、服務人員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管理整合系統」登入(http://mbh.hpa.gov.tw/Web/Notice.aspx),協助個案線上申請與資料登錄。
10-5-4、完成線上申請與資料登錄,分別列印2種紀錄聯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10份、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紀錄聯)」1份,及2種紀錄表乙型鏈球菌檢查紀錄表1份、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紀錄表2份,及2存根聯產前檢查個案(存根聯)」及「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存根聯)」,共計表單16份。
10-5-5、服務人員於2種紀錄聯「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及「乙型鏈球菌
篩檢補助紀錄聯」112種紀錄表3份,分別都在表單上蓋「核發人員職章」。
10-5-6、服務人員將2種紀錄聯「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及「乙型鏈球菌
篩檢補助紀錄聯」11份、2種紀錄表3連同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註明「核與正本無誤」並核蓋職章)一份予民眾,作為就醫憑證使用。
10-5-7、服務人員將2存根聯「產前檢查個案存根聯」及「乙型鏈球菌
篩檢補助存根聯」與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註明「核與正本無誤」並核蓋職章)一份,留存衛生所備查。
10-5-8、服務人員衛教民眾,請妥為保管2種紀錄聯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紀錄聯共14份,連同孕婦健康手冊至醫療機構進行產檢。
10-6、服務費用:符合本項申請資格者,衛生所開立申請程序為免費,但不得重新開立,無法補發。孕婦至婦產科醫療院所定期十次產檢為免費,但個案若有額外增加檢查項目,須自付自費項目與部分負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