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簽署(器捐、預立安寧)服務】
2024-09-18
有意願簽署之民眾(1)18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得簽署意願書。(2)未成年人(未滿18歲)簽署意願書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民眾繳交已簽署完成之「器官捐贈同意書」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有勾選加註於本人之全民健保憑證(健保IC卡)內之選項者,正本意願書由衛生所收件,副本交還民眾自行保管。民眾也可自行郵寄簽署完成之同意(意願)書,寄至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10049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同意(意願)書一旦簽署完備,個人意願即時生效;辦理健保IC卡加註手續需一定的行政辦理時間(約20-30個工作天),所以在健保IC卡加註手續尚未完成前,建議仍應隨身攜帶已簽署的「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副本,主動出示供醫療機構參考即可。簽署同意(意願)書後,請告知家人自身意願,讓家人知道自己的選擇。
民眾亦可登入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系統」(https://hpcod.mohw.gov.tw)>民眾意願查詢>帳號登入查詢(需帳號申請→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身分驗證)。
民眾繳交已簽署完成之「器官捐贈同意書」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有勾選加註於本人之全民健保憑證(健保IC卡)內之選項者,正本意願書由衛生所收件,副本交還民眾自行保管。民眾也可自行郵寄簽署完成之同意(意願)書,寄至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10049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同意(意願)書一旦簽署完備,個人意願即時生效;辦理健保IC卡加註手續需一定的行政辦理時間(約20-30個工作天),所以在健保IC卡加註手續尚未完成前,建議仍應隨身攜帶已簽署的「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副本,主動出示供醫療機構參考即可。簽署同意(意願)書後,請告知家人自身意願,讓家人知道自己的選擇。
民眾亦可登入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系統」(https://hpcod.mohw.gov.tw)>民眾意願查詢>帳號登入查詢(需帳號申請→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身分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