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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流程

申請衛生所病歷複製或開立診斷書說明


           彰化縣衛生局申辦需知」      112.08.10修訂
標題 申請衛生所病歷複製或開立診斷書說明
作業流程
  • 填寫「彰化縣各鄉鎮市衛生所病歷資料申請書」(下稱申請書書),如委託代理人辦理,填寫「彰化縣各鄉鎮市衛生所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下稱委託書)
  • 備妥應備文件送至資料所在之衛生所。
  • 文件齊全,核與規定相符者,依流程辦理開立診斷書或病歷複製
受理時間 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應備證件 病人本人資料申請(病人已滿18) 病人委託代理人代辦(病人已滿18)
(1)本國人:身分證正本
(2)非本國人:居留證或護照正本
(3)申請書正本
(1)病人身分證正本
(2)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3)病人簽署之委託書正本
申請未成年人(未滿18)病歷 委託代理人代辦未成年人(未滿18)病歷
法定代理人請帶:
(1)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2)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
(3)申請書正本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辦:
(1)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2)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
(3)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4)法定代理人簽署之委託書正本
申請往生者之病歷資料 具繼承權者委託代理人代辦往生者之病歷資料
具繼承權者請帶:
(1)具繼承權者身分證正本
(2)與往生者之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戶籍謄本或往生者身分證或除戶證明等)
(3)申請書正本
具繼承權者委託代辦:
(1)具繼承權者身分證正本
(2)與往生者之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戶籍謄本或往生者身分證或除戶證明等)
(3)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4)具繼承權者簽署之委託書正本
費用
  • 病歷複製:每1張5元。
  • 診斷書:依彰化縣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自費門診收費基準自治條例收費。
服務單位 各鄉鎮市衛生所
服務電話 https://www.chshb.gov.tw/node/23
處理天數
  • 病歷複製:應備證件齊全收件後7個工作天。
  • 診斷書:現場取件。
填寫範例 「病歷資料申請書」、「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範例。
附件下載 「病歷資料申請書」、「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