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宣導】113年房屋稅新制

2024-09-26

(一) 房屋稅新制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1.2%,新增辦竣戶籍登記規定。
(二) 房屋稅新制新增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稅率由1.2%調降至1%。
(三) 房屋稅新制於113年7月1日施行,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於每年開徵40日前申報。
(四) 房屋稅新制改按年計徵,且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五) 房屋稅新制施行後,自然人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稅房屋全國限3戶。